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了解怎么写
异地劳动仲裁申请的处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,需特别注意。
1.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:若劳动合同未约定履行地,且实际工作地点频繁变动(如异地出差),仲裁委可能以“用人单位所在地”为管辖地。此时,申请书需调整为向企业注册地仲裁委申请,并在事实理由中说明“劳动合同未约定履行地,实际工作地点不固定,故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申请”。
2. 双方分别申请仲裁:若申请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,被申请人同时向其注册地申请,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一条,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。此时,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注明“被申请人已向XX地仲裁委申请,根据法律规定,本案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”,并提交被申请人申请的相关证据(如仲裁委的受理通知书)。
3. 异地企业分支机构的特殊处理:若被申请人为异地企业的分支机构(如分公司),且分支机构有独立的营业执照,申请人可向分支机构所在地(实际工作地)的仲裁委申请,申请书需填写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;若分支机构无独立营业执照,则需向总公司注册地申请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写不当可能引发以下法律风险。
1. 管辖异议风险:若申请书中未明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证据不足,被申请人可能提出管辖异议,主张应由其注册地管辖,导致案件被移送至异地,增加申请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。例如:申请人在上海工作,却向北京(企业注册地)仲裁委申请,且未说明上海为履行地,企业提出异议后,案件可能被移送至上海,申请人需重新适应上海仲裁委的流程。
2. 仲裁请求被驳回风险:若申请书未准确描述异地工作的事实,导致仲裁委认为劳动关系与申请地无关,可能直接驳回申请。例如:申请人在广州工作,但申请书未提及广州的工作细节,仲裁委可能以“无管辖权”为由驳回,申请人需重新向广州仲裁委申请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写中常见以下错误操作,需特别避免。
1. 管辖地表述模糊:仅写“向异地仲裁委申请”,未明确具体城市或区的仲裁委员会,导致仲裁委无法确定管辖权,可能被退回补充材料。
2. 被申请人信息错误:异地企业的注册地址或法定代表人信息填写错误(如混淆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),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,拖延案件进程。
3. 事实理由未体现异地关联性:未说明实际工作地点为异地,仅泛泛描述劳动关系,导致仲裁委对管辖地产生疑问,甚至被移送至其他仲裁委。
若已出现上述错误或对申请书内容不确定,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,避免因文书瑕疵影响仲裁进程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的书写需严格遵循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法定要求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(2007年)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,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。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(一)劳动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工作单位和住所,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(二)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、理由;(三)证据和证据来源、证人姓名和住所。” 结合异地劳动仲裁的场景,申请人需在“工作单位和住所”中明确实际工作地点(劳动合同履行地),在“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”中填写其注册地址;若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,需在事实理由中说明“劳动合同履行地为XX地”,以符合管辖规则。综上,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需完全覆盖法定事项,且需针对性说明管辖地相关事实。
← 返回首页
1.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:若劳动合同未约定履行地,且实际工作地点频繁变动(如异地出差),仲裁委可能以“用人单位所在地”为管辖地。此时,申请书需调整为向企业注册地仲裁委申请,并在事实理由中说明“劳动合同未约定履行地,实际工作地点不固定,故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申请”。
2. 双方分别申请仲裁:若申请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,被申请人同时向其注册地申请,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一条,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。此时,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注明“被申请人已向XX地仲裁委申请,根据法律规定,本案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”,并提交被申请人申请的相关证据(如仲裁委的受理通知书)。
3. 异地企业分支机构的特殊处理:若被申请人为异地企业的分支机构(如分公司),且分支机构有独立的营业执照,申请人可向分支机构所在地(实际工作地)的仲裁委申请,申请书需填写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;若分支机构无独立营业执照,则需向总公司注册地申请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写不当可能引发以下法律风险。
1. 管辖异议风险:若申请书中未明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证据不足,被申请人可能提出管辖异议,主张应由其注册地管辖,导致案件被移送至异地,增加申请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。例如:申请人在上海工作,却向北京(企业注册地)仲裁委申请,且未说明上海为履行地,企业提出异议后,案件可能被移送至上海,申请人需重新适应上海仲裁委的流程。
2. 仲裁请求被驳回风险:若申请书未准确描述异地工作的事实,导致仲裁委认为劳动关系与申请地无关,可能直接驳回申请。例如:申请人在广州工作,但申请书未提及广州的工作细节,仲裁委可能以“无管辖权”为由驳回,申请人需重新向广州仲裁委申请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写中常见以下错误操作,需特别避免。
1. 管辖地表述模糊:仅写“向异地仲裁委申请”,未明确具体城市或区的仲裁委员会,导致仲裁委无法确定管辖权,可能被退回补充材料。
2. 被申请人信息错误:异地企业的注册地址或法定代表人信息填写错误(如混淆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),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,拖延案件进程。
3. 事实理由未体现异地关联性:未说明实际工作地点为异地,仅泛泛描述劳动关系,导致仲裁委对管辖地产生疑问,甚至被移送至其他仲裁委。
若已出现上述错误或对申请书内容不确定,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,避免因文书瑕疵影响仲裁进程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的书写需严格遵循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法定要求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(2007年)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,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。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(一)劳动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工作单位和住所,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(二)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、理由;(三)证据和证据来源、证人姓名和住所。” 结合异地劳动仲裁的场景,申请人需在“工作单位和住所”中明确实际工作地点(劳动合同履行地),在“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”中填写其注册地址;若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,需在事实理由中说明“劳动合同履行地为XX地”,以符合管辖规则。综上,异地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需完全覆盖法定事项,且需针对性说明管辖地相关事实。
上一篇:干保安不签合同可信吗
下一篇:暂无